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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墩头镇仇湖小学“三好标兵”评选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5:12:32 浏览次数: 【字体:

墩头镇仇湖小学“三好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㈠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知礼仪,重礼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鲜明的时代精神;在学校、家庭、社会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值得广大未成年人认真学习。

㈡具体标准:

1.  在家庭做好孩子: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主动与家长交流、沟通,自觉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活习惯良好。

2.  在学校做好学生: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校纪班规,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明显,体育成绩合格。

3.  在社会做好公民: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不进网吧,节假日外出不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自信自强,谦虚宽容。

三、评选办法:

评选三好标兵采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要组织中小学师生、村(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家长代表进行民主推荐,产生相应人选,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村(社区)关工委会议认真研究审核后,在学校、村(社区)张榜公示,最终确定上报人选,并填好三好标兵推荐申报表报送镇教办(家长学校办公室),由镇评审组共同研究确定。县级标兵在镇级标兵中选优确定人选,由镇级评审组推荐。 

四、评选要求:

㈠各班要把三好标兵评选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务实,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效果。

㈡评选活动要立足学校、家庭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要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实际,引导小学生发现身边的典型,推荐身边的典型,学习身边的典型,使评选活动成为在小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的过程,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教育,在学习中得提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㈢在评选前,要注重宣传三好标兵的条件要求,引导全体小学生争做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评选时要严格对照三好条件,积极引导全体学生自觉践行。要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三好标兵竞赛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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