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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仇湖小学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5:12:32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安市墩头镇仇湖小学

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墩头镇仇湖小学绩效考核领导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海安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兑现要求》、“墩头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等精神,特制定本《仇湖小学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聘任制,推行绩效工资制,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高位走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绩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绩效考核一般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在考核中还要做到三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的组织

依据相关精神,我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树旺

副组长:朱生发    袁昌俊

组员:颜纯富    丁桂春   王华   杨绍华  曹昌盛  吴平干

     方朝安  王祥云  颜小燕   马德琴  孙莉

除校长外,其余人员均由我校根据《海安市墩头镇仇湖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报墩头镇教育系统绩效考核组备案后进行相应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情况在本校公示后报镇考核组,经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学校不作现金发放。

五、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师德师风奖(15%

1、师德测评。通过领导、同行、学生(家长)测评或问卷调查,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优秀占30%,其余占70%。

2、优秀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等次合格以上者,绩效工资的15%全额发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

(3)以非法方式诉求。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凡被考核为不合格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二)履行职责奖(10%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日常考核合格,且教育教学质量高或服务质量好的教职工,无失误现象,该项发放全额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或只发该项的50%

(1)不履行工作职责;

(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

(三)满勤奖(5%

1、全年事假不超过3天,婚假3天、丧假1天、产假3个月(含双休日、节假日)内,婚丧产假,属法定假,超过者均算事假,每超过1天少奖30元,超过1个月以上,按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全年病假不超过7天,每超过1天少奖50元,重症视情而定。

病假期间课务除私下协调外,凡需要学校出面安排代课的,以主科一节30元、常识课一节20元计算,所需费用从请假者绩效工资中扣除。

3、旷职每天少奖50元,超过15天,从第二个月起,全额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同时不享受绩效奖金;一年内累计旷职超过30天,全年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全学期迟到、早退累计次数不超过4次,每超过1次少奖5元。

5、集中学习、集会,缺席1次少奖10元,迟到或早退1次少奖5元,请假1次(公假除外)少奖5元。

(四)工作量(40%左右)

1、依据省厅标准课时,局关于课时指导性标准,算出周平均工作量。任教语数英的人员考虑课前、课后的大量工作,每周加2课时,算入周工作量,周工作量每超出1课时1学期奖50元,封顶至200元。

2、对工作量不足的教工,服从学校安排,以补充工作量。如不服从安排,每少一课时,1学期少奖50元。

3、因学校教学需要,对勇挑重担的同志(任教双语、双数、六年级三英或临近退休同志担任主科),圆满完成教学任务(三率达镇平均水平以上),以月计算,每月奖200元。

4、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学校来安排课务的,1个月内,主科30元/节,常识科20元/节;超过1个月的,每月绩效少奖1000元。

5、年满55周岁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的工作量予以适当照顾,每加一岁周课时增加1课时计工作量。当年退休的教师,只有在办退休手续的这一学期里可考虑上自由班,否则按市局在编不在岗政策考核。

(五)班主任奖(5%左右)

1、育人教书是教师的天职,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全年计10个月)逐月发放,参照学校《班主任考核细则》,每学期考核一次,前三分之二的全额发放;后三分之一的每学期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每月20元),视考核结果考虑在下学期予以更换。

2、非班主任考虑对学生的德育做出贡献情况,发放适量津贴,每月奖80至100元(贯彻上级精神、参照兄弟学校,按期调整)。

(六)工作质量奖(15%

1、执行教学常规。常规巡查、检查(在班、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上缴资料等,1次不合格,少奖10元。

2、教学成绩考核。语数英教师参照学生成绩,均分、优秀率、合格率、辅优补差情况,设立教学优秀奖和进步奖。优秀奖:学生成绩居镇第一名每学期奖200元,第二名奖140元,第三名奖80元。

3、安全工作。无任何失误,每学期均发50元。如果有较大失误造成社会影响,受到上级或社会人员追究,将视其轻重,予以少奖或惩罚。

4、非语数英教师及工勤人员经过民意测评,前三分之二拿剔除以上奖项的平均数,后三分之一每学期少奖50元。

(七)优秀团队奖(1%左右)

1、按年级组、小学科组、后勤组划分团队。

2、以年级组每学期总均分为标准,居镇第一名的每人奖励50元,居镇第二名的每人奖励30元。

3、小学科组以每学期参加各类小学科竞赛获团体奖为标准,县级以上辅导人员每人奖50元,县级每人奖35元,镇级每人奖20元。

4、后勤组以每学期被评为先进集体(或星级食堂)为标准,县级以上每人奖50元,县级每人奖35元,镇级每人奖20元。

(八)教育教学研究和优质奖(5%左右)

1、参加继续教育,以完成规定学时为标准,未能完成的每人每年少奖50元。

2、积极参加学历进修:

.按照学历达标要求,鼓励大龄同志参加学历提升,凡学历不达标的同志在学年报表中工作性质统一为“教辅人员”。

3、参加教研活动情况,上公开课、研讨课,校级每节10元,镇级每节30元,县级每节50元,市级以上每节100元。

4、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县级课题立项,且正常进行研究,并顺利结题,主持人奖100元,参与人员每人50元。家长学校研发资源或短信被录用,县级20元,镇级10元。(须提供录用证明,或发表网址)

5、个人竞赛奖(只限主管部门设定计入,不含论文)。依据证书或文件,镇级三个级别分别为10、20、30元,县级分别为30、40、50元,市级分别为50、60、70元,省级分别为70、80、90元,国家级100元。

6、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每篇县级10元,市级20元,省级以上30元,与学校有关的论文每篇在此基础上每篇上调30元,封顶100

7、辅导学生竞赛奖(不计人次,按各人最高级别算)。辅导学生个人,校级10元,县级20元,市级30元,省级以上50元,学生团体视活动计划而定。

8、辅导学生发表文章奖。县级10元,市级20元,省级以上30元。

9、向家长学校或学校网站投稿被录用的每篇5元,向海安教育网投稿被录用每篇10元。十件大事征集被学校录用视为县级文章发表。

10、社团辅导老师每学期50元。

(九)管理人员津贴(2.5%左右)

1、依照县局、教办绩效考核意见中向一线人员倾斜的政策,中层人员奖励额度不突破下达指标总额的3%,具体分配办法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2、其他管理人员奖,年级组长、食堂组长奖300元,教研组长完成本期任务的情况下奖200元。

3、一人兼多职,就高不就低,在最高的基础上,其他兼职作适当奖励。

(十)其它奖项(1.5%及前九项中少奖金额总和)

1、任教毕业班的主科同志,每年每人奖励50元,任教一年级的主科同志,每年每人奖励30元。

2、根据布置,制作命题30元/份(英语加10元),审卷10元。

3、其他有较大贡献的人员酌情而定。

六、考核程序

1、组织学习《海安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工作要求》、镇指导意见和该方案。

2、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提供的材料及各类评价结果进行考核量化。

4、学校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审议、通过。

5、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及时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6、将考核结果在本校公布。

七、结果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表彰奖励、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其中,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定等次(新教师见习期除外)、未参加考核的,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补充说明:

1、本考核方案每年度考核一次。

2、本方案肯定有不少被认为不公平的地方,欢迎所有教工提出中肯意见,以期在操作过程中不断完善。

3、本考核方案注重一线骨干,奖励优秀,剔除班主任津贴等,难免有差距,我们尽量兼顾公平。

4、退二线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发放(参照兄弟学校)。

5、男年满58、59、60周岁,女年满53、54、55周岁的同志,分别按85%、90%、95%实行保底政策(剔除班主任津贴)。

6、奖励绩效工资金额总量以上年度及12月底前学校在岗人员(实际工作月数)计算,严格执行镇平均下拨给学校的指标,尽量用足,并按考核结果分配到人。

7、本方案解释权属于本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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