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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仇湖小学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5: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海教发[2018]40号文件《海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实施方案》精神,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墩头镇中小学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大对中学、小学整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结合墩头镇实际,制定本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3.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4.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领导小组

组长:王树旺 校长

副组长:朱生发 副校长

        曹昌圣 安主任

联络员:各班班主任

四、处理预案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1)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

(2)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

(3)如有人员伤亡,伤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甚至暴力行为的实施。

2.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并做好记录,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有效预防

1.加强学校教育。中小学把防治欺凌教育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法治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落实“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专题课程,普及防治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拓展防治欺凌教育活动,通过学期初集中教育、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看法治影视、征文演讲、手抄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开展好文明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特殊学生及时关注、及早干预。

2.组织家长培训。要求学校通过定期专题培训、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提高防治学生欺凌认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积极与学校沟通,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3.严格日常管理。要求学校将防治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风险和责任清单》,明确各方责任;建立专门组织,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相关职能处室干部、班主任(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制定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学校相关岗位人员及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包括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不同情形的处罚规定等,并将相关内容充实到《学校章程》及《学校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学校安全“雪亮工程”,提高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和视频质量,加强实时监控巡查。;建立学校防治欺凌工作专门档案。

4.加强排查研判。中小学要将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清单》,常态化开展排查、研判;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结合普法工作,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营造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6.认真及时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努力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对防治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2.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七、长效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绩效考评。

3.落实问责机制。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

4.健全法治机制。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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