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头镇仇湖小学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持续专项治理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仇湖小学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整体提升,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南通市委教育工委、南通市教育局、海安市教体局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南通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我市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持续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我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培养“四有”好教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所有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成立治理工作领导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杨绍华
副组长:吴平干袁昌俊
成员:王华丁桂春曹昌盛徐广宽崔萍萍 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三、开展持续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2月,历时4个月,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1月)
主要工作:
1.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压实责任,校长、教师一级一级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检视、深入剖析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部署治理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将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19〕1号)等有关要求印制成师德师风专题宣教手册,发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并组织学习,确保学校人人知道、人人了解、人人践行。校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发出倡议,开展专项教育,促进观念转变,自上而下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
3.开展自查自纠。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聚焦本次专项治理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每一位老师从细从严从实自查,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讲清、立即纠正。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交代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免予或减轻处分;对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各校园在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二)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主要工作:
1.公开举报方式。通过电子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受理投诉举报,对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分类处置。仇湖小学举报电话:0513-88433436,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具体问题线索。
2.组建督查小组。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监管体系,组建包括分管师德师风工作负责人、监委会主任、行风监督员在内的督查小组,根据各类举报和问题线索,紧盯重要节点、关键时段,积极开展明查暗访。通过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蹲守式巡访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3.开展师德普查。将师德普查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和检验师德现况的重要抓手,今后每年年底前均常态化开展一次。各校园要精心组织,确保反映真实情况,以此作为学校正风肃纪提升师德优化生态的重要契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2月)
主要工作:
1.开展师德考评。结合年终考核,对全校所有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教师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相挂钩,对于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单位监委会、行风监督员、廉政文化研究员等人员尽责履职,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规范制度运行,推进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建立“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闭环治理体系。
3.总结经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撰写活动报道。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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